中国海关的规定
中国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(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),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,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。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,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。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,虽超出规定限值,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,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。 如超过海关规定的货值,就要向海关申报,就需要准备资料,办理报关报检手续海关通常在“自用、合理数量”的原则上直接验放邮包,但是如果药品的价格超过上述限值或者海关对药品成分存疑,有可能暂扣物品,则需要收件人提供诸如“诊断证明书”“医生开药处方”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》第三章第十二条: 个人物品类进出境快件是指海关法规规定自用、合理数量范围内的进出境的旅客分离运输行李物品、亲友间相互馈赠物品和其他个人物品。 个人在获取国外医生的处方后,医院的药房可以提供快递药品服务 。